衛教文章
學習障礙兒童口語困難
2023-05-15
學習障礙兒童口語困難
圖/文:何宛融 語言治療師





學習障礙的定義是根據教育部2013年修訂的≪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≫第10條,學習障礙定義如下:
 
1. 學習障礙,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、記憶、理解、知覺、知覺動作、推理等能力有問題
 
2. 致在聽、說、讀、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
 
3. 其障礙並非因感官、智能、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、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。
 
前項所定學習障礙,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:

1. 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
 
2. 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
 
3. 聽覺理解、口語表達、識字、閱讀理解、書寫、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,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,仍難有效改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