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力不足過動症(Attention deficit and hyperkinetic disorders, ADHD)為一種常見的兒童神經發展疾患,在台灣的盛行率約7.09~12.04%,且逐年上升,但事實上這些盛行率很有可能被低估,研究顯示平均每個班級就有2-3位患者放任患者未治療。
依照《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》(DSM)第五版(DSM-5)的定義,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症狀需出現超過六個月,或是其情形要比同年齡的要明顯很多,而且其症狀已造成至少二個情境(例如社交、學校/工作、家庭)的問題,這些條件需在12歲以前就出現,且症狀至少需要6項符合,若是17歲以上的,在專注力失調或是過動/衝動上的症狀,至少需要有5項符合。
DSM-5診斷五準則:
1. 具干擾功能或發展的持續注意力不足及/或過動-衝動樣態(pattern),有(1)及/或(2)之特徵:
(1) 不專注:有至少持續6 個月的下列6 項(或更多)症狀,到達不符合發展階段且對社會及學術/職業活動造成直接負面影響之程度:
這些症狀並非主源於對立行為、違抗、敵對或無法了解工作或指示的表現。青少年與成人(滿17歲以上)至少需有5項症狀。
A. 經常無法仔細注意細節或者在做學校功課、工作或其他活動時,容易粗心犯錯(如:看漏或漏掉細節、工作不精確) 。
B. 工作或遊戲時難以維持持續注意力(如:在上課、會話或長時間閱讀時難以維持專注)。
C. 直接對話時,常好像沒在聽(如:心好像在別處,即使無任何的分心事物) 。
D. 經常無法遵循指示而無法完成學校功課、家事或工作場所的責任(如:開始工作後很快失焦且容易分心)。
E. 經常在組織工作與活動上有困難(如:難以處理接續性的工作;難以維持有序的擺放物品及所有物;亂七八糟、缺乏組織的工作;時間管理不良;無法準時交件)。
F. 經常逃避、討厭或不願從事需要持久心力的工作(如:學校功課或家庭作業;在青少年與成人的準備報告、完成表格填寫、看長篇文件)。
G. 經常遺失工作或活動所需的東西(如:學校課業材料、筆、書、工具、錢包、鑰匙、書寫作業、眼鏡、手機)。
H. 經常容易受外在刺激而分心(在青少年與成人可包括在想無關的內容)。
I. 在日常生活中常忘東忘西(如:做家事、跑腿;在青少年和成人則有回電話、付帳單、記得邀約)。
(2) 過動及衝動:有至少持續6個月的下列 6項(或更多)症狀,到達不符合發展階段且對社交及學術/職業活動造成直接負面影響之程度:
這些症狀並非主源於對立行為、違抗、敵對或無法了解工作或指示的表現。青少年與成人(滿17歲以上)至少需有5項症狀。
A. 經常手腳不停的動或經敲/踏,或著在座位上蠕動。
B. 經常在該維持安坐時離席(如:在教室、辦公室、其他工作場所或是其他應留在其位置的情境中離開他的位置)。
C. 經常在不宜跑或爬的場所跑或爬(註:在青少年與成人,可能只有坐不住的感覺。)
D. 經常無法安靜地玩或從事休閒活動。
E. 經常處在活躍的狀態,好像被馬達驅使般的行動(如:無法在餐廳、會議中長時間安坐或是久坐不動會覺得不安適;別人會感覺到他坐立不安或是難以跟得上)。
F. 經常太多話。
G. 經常在問題尚未講完時衝口說出答案(如:說出別人要講的話;在會話過程中不能等待輪流說話)。
H. 經常難以等待排序(如:排隊時)。
I. 經常打斷或侵擾他人進行的活動(如:在會話交談、遊戲或活動時冒然介入;沒有詢問或得到許可就動用別人的東西;在青少年與成人,可能會侵擾或搶接別人正在做的事情。)
2. 12歲前就有數種不專注或過動-衝動的症狀。
3. 數種不專注或過動-衝動的症狀在二種或更多的情境表現(如:在家、學校或上班時;與朋友或親戚在一起時;在其他的活動中)。
4. 有明顯證據顯示症狀干擾或降低社交、學業或職業功能的品質。
5. 這些症狀不是單獨出現於思覺失調症或其他的精神病症,無法以另一精神障礙症做更好的解釋(如:情緒障礙症、焦慮症、解離症、人格障礙、物質中毒或戒斷)。
注意力:
注意力這個能力看似簡單,但其實並不簡單。從訊息處理來說,需要有外在的刺激訊息進入大腦才能進行後續的工作處理,這整個過程稱為注意(鄭昭明,2006),是一個多向度、多途徑的訊息處理過程,而注意力更被視為學習的關鍵。
注意力如果以感官途徑來分類,可以分為視覺、聽覺與觸覺三類(楊坤堂,1999;Bornstain, 1990),若以功能來分,共有五個向度:
注意力向度 |
定義 |
集中性(focused attention) |
- 直接對特殊視覺、聽覺、觸覺刺激產生反應能力。
- 若此表現差,將影響處理事務的反應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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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性(sustained attention) |
- 在連續與重複的活動中,有能力維持一致的行為反應。
- 若此表現差,將影響長時間執行連續或重複性工作之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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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性(selective attention) |
- 面對干擾物或競爭刺激下,維持行為或認知設定能力。
- 若此表現差,將影響抵抗周遭環境不必要刺激之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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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替性(alternating attention) |
- 可轉換注意焦點,擁有不同認知需求之任務間轉移的心智彈性能力。
- 若此表現差,將影響處理需轉換注意焦點之任務感到困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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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配性(divided attention) |
- 可同時針對多重任務產生適當反應的能力。
- 若此表現差,將影響需同時處理兩種或以上刺激之任務感到困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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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式(joint attention) |
- 用以協調社交夥伴以及他們共同感興趣的物件間的注意力。
- 反應性共享(responding joint attention):能跟隨他人視線,以頭 轉、手指指示等方式將注意力轉至他人視線所注視的物品上。
- 主動性共享(initiating joint attention):使用眼神接觸或手勢引起他人注意,並與他人分享他們所感興趣與愉悅之事物,也可能藉此尋求協助或要求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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